各设区市、县(市、区)总工会,省各产业(厅、局、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把中央和省委关于切实加强疫情科学防控、有序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引导帮助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复工,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清农民工返岗复工需求
加强与工信、人社等部门的对接,及时了解企业复工申请审批情况,掌握已复工、拟复工的行业及其企业名单、复工时间和地点等信息,为农民工返岗服务做好准备。加强与农民工较为集中的企业的对接,协助企业做好复工预案,摸清省内、跨省返岗人员情况和动向,掌握返岗复工农民工需求现状。加强与乡镇(街道)和企业工会的对接,通过发放调查表、开展网上排查等方式,了解农民工返岗后租房、饮食等信息,帮助其解决生活难题,积极引导安全上岗。
二、大力宣讲农民工疫情防控政策
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优势,抓住农民工返岗复工的时间节点,通过报刊媒体、网站、微信公众号,以及制作宣传品、发放倡议书等多种形式,及时转发当地关于疫情防控的各类通告,广泛开展病毒防控科学知识、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应对疫情政策措施等内容的宣传讲解。加强心理疏导,帮助农民工消除负面情绪。指导企业工会采取多种措施,教育引导农民工服从疫情防控管理,切实降低感染和传播风险,与企业携手共渡难关,全力配合有序复产。通过下发提示函等方式,教育引导来自疫情重点地区的农民工,及时报告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集中医学观察等;教育引导来自其它地区的农民工,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规定做好隔离观察等,为尽快安全返岗复工创造健康条件。
三、为农民工顺利返岗提供交通便利
及时发布本地区企业复工时间和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农民工有序安排务工行程。根据农民工输出输入基础数据和集中返岗需求,协助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制定专门运输方案,让农民工安心舒心返岗复工。农民工输出与输入地工会要加强工作对接,了解出行人数、到达时间、到达地点、用人单位等信息,及时与交通运输部门和相关企业加强联系沟通,推动做好区域衔接。因地制宜,因企施策,采取协助购买车票、补贴费用等方式提供服务,帮助外地农民工返岗复工。推动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采取包车方式点对点组织乘运,集中接送外地农民工平安顺利返岗。
四、协助做好农民工健康监测管理工作
教育引导返岗农民工如实申报个人相关信息,精准高效掌握其健康及行程动态。联合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卫生院(所)以及企业工会等,为农民工提供包括新冠肺炎病学史咨询和体温、血压、心率测量,呼吸道症状筛查及职业健康防护建议等服务。积极主动协助企业、社区为返岗复工农民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每日按要求进行健康监测。督促企业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加强上岗防护保障,配合企业做好车间、食堂、宿舍等生产生活场所的环境卫生管控和病毒防疫消杀,做好疫情防控监管情况跟踪服务工作。
五、优化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就业服务
就本地企业开工后岗位需求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摸底,鼓励尽可能吸纳返乡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大力开展线上招聘等活动,主动对接疫情防控物资和重点生活必需品生产企业,协助人社等部门共同解决缺工难题,尽量满足企业正常生产需要。推动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引导吸引有意愿有能力有条件的外出务工人员留乡创业,推动工会“创业贷”项目多开展网上办理,减少线下办理环节,为农民工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对因疫情防控暂时无法返岗、失去收入来源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推动人社部门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相关生活保障。
六、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
适应疫情防控新形势,结合农民工教育培训需求特点,以“江苏工会学院”“江苏求学圆梦行动”“全国产业工人技能学习平台”等“互联网+”培训为载体,打破传统培训的工学矛盾、时间地域限制,助力企业开展线上技能素质培训和线上互动问答,保证“停工不停训”。组织复工企业开展劳动竞赛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农民工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生产任务;采取“一带一”“一带多”“多带多”等多种形式做好传帮带,帮助更多的农民工掌握先进生产技术和先进操作方法,提升自身技能水平。
七、强化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
将助推企业健康发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作为疫情防控期间工会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的重点,引导农民工依法理性反映利益诉求、解决劳动争议。对因隔离、留观、治疗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导致农民工暂不能提供正常劳动,而被企业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等情况,提供法律咨询、律师预约等线上法律服务。对合法权益受侵害的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依法保障他们的权益。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劳动关系不稳定的企业,深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加强对企业劳动用工的指导服务,依法依规处理劳动关系问题。
八、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推动落实疫情防控期间复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建立安全生产重点企业劳动保护工作报告制度,防止因赶工、抢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维护农民工的安全健康权益。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机制,协调协商解决复工问题。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引导其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少裁员。涉及劳动时间、工资报酬、福利待遇、劳动合同等变更的,通过集体协商,维护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对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岗位调整或失业而生活一时陷入困境的农民工,及时将其纳入送温暖、帮扶救助范围给予关心关爱。重视孕期、哺乳期女性农民工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女职工特殊权益。
各地工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农民工返岗复工服务保障工作,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配合,精心组织,把引导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作为当前重点任务,团结动员农民工众志成城、同舟共济,协助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
江苏省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2月18日